联办电影会

备注

  1. 在播映期两周前,填写表格,提出申请。
  2. 于播放后七个工作天内,删除影片。
  3. 不私下购买或下载上述影碟片在教会播放,以免触犯版权法令。
  4. 鼓励教会、学校、机构自行安排讲员呼召或分享见证 。
  5. 公播版权有效范围:砂华人年议会属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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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献

公播版权

有弟兄姐妹问:

我买了片DVD,
想在教会中播映或播放,
请问这是合法吗?

业者一般将市面上影片分为【公播片】与【家用版】

公播版

业者授权民众得在公开场所播放。

家用版

一般在书店、光碟中心出售予消费者,供消费者在家庭内观赏的授权版本,并没有授权向公众播放。

为何如此分类?

主要是依据着作权法规定,
这种利用行为会涉及到【公开上映】的行为。

所谓公开上映是指:
【以单一或多数视听机或其他传送影像之方法于同一时间向现场或现场以外一定场所之公众传达着作内容】,例如在戏院播放电影。

【公开上映权】为著作财产权人所专有,
需要取得影片【公开上映】的授权,
才可以向不特定人播放影片。

牧者及弟兄姐妹要在公共场合播放影片之前,
应该先确认所播放的影片是否为公播版及可公开上映之范围,才能在公开场所利用。

年会资讯传播部 拥有多部影片的公播版权,
每间公司向我们征收的公播版权费都不一样,
有的是年费,一次过缴付,不限场次及地点,
但也有是依人头或场次计费,所费不赀(皆以外币收费)。
也有极少数老电影无需付半分钱,
免费供本部使用(如 Facing The Giant)。
若教会未经授权,即使用【家用版】在教会中公开播映或播放影片,
除了有侵权之虞,还有可能面对另一项问题,

即该影片是否已通过我国电检局核准在大马境内播映。

本部购买的公播版影片皆经过电检局审核批准,
准许在大马境内一些特定场所播放或播映,
我们持有电检局发出的正式批准公文。
如此大费周章去跑这些流程,
无非是要让教会用得心安理得,看得安安心心。
希望教会别再跟我们计较那少少的RM50或RM100的奉献费了
(100人以下奉献RM50,100人以上RM100)。
再者,大部分外语片是没有中文字幕及国文字幕,
本部特地请专人翻译了再上字幕,再跑电检局申请核准,
一部可在大马境内合法播映的福音影片真的得来不易啊!

请大家共同珍惜支持!